于谦:抽烟烫头都不是我的真爱,喝酒才是!

2020年07月02日 阅读 3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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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现在,我也不承认我有酒瘾。为什么呢?因为我喝酒是在享受喝酒的那份惬意劲儿:三五知己坐在一块儿,海阔天空这么一聊,感觉特对!”——于谦

拜郭德纲所赐,于大爷(于谦)三大聒噪的爱好:抽烟、喝酒、烫头,人尽皆知。好多不听相声的,甚至连于谦是谁都不知道的人,盘起“于谦三个爱好”来,也是张嘴就来。

至于于大爷这仨爱好到底是不是真的,我只能说,并非无中生有、凭空捏造。

有一次演《独占花魁》,郭德纲直接让于谦点了一支烟,在旁边假扮香炉。也不知是不是入戏太深,于谦点烟之后深吸一口徐徐吐出,来了一句“香气扑鼻”,结果,演出效果奇佳。

不过,因为现在上纲上线的人太多,全国又都在禁烟,所以近年来郭德纲和于谦这对老夫妻比较少提抽烟的梗,《独占花魁》更是成了绝响。

关于抽烟,于大爷有自己的理解:不算爱好,算癖好,并且严格地来说,还算是恶癖,因为抽烟对身体真没什么好处。

至于烫头,其实采访时候大爷做过澄清,主要是因为头发稀疏,烫头之后显得茂盛一些让舞台效果更好。

好多捧哏都特意剃成光头,所以,烫过头的于谦更显得木秀于林、光彩四射。况且“三大”总好听过“两大”,于是,让于大爷头发可以一直保持浓密,常话常新,也是德云社乃至中国相声界不可预估的“财富”。

最后说说喝酒,如果说前两个爱好对于于大爷来说,多少带点无奈和认命,那喝酒是他的真爱了。

最近发现,于大爷本人甚至出了一本“官方说明”,为三大爱好之一的“喝酒”,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记实锤。

于谦老师是这样说的:“因为我喝酒是在享受喝酒的那份惬意劲儿,这是其一,其二呢,我是在享受跟朋友聚会的时候喝酒的那份融洽,因为人这身体稍微带点酒以后,兴奋状态能到一定的高度,这个时候你的言谈举止啊,跟朋友的交流啊,都能踩在点上,能达到一种亢奋的、向上的、积极的,那么一种状态氛围特别好,尤其跟好朋友一起喝。”

于大爷爱喝酒,喝酒也给他带来了不少好处,他甚至表达说喝酒并不是爱好,而是一种癖好,一种生活方式,享受的是“喝酒的那份惬意劲儿还有和朋友聚会喝酒时的融洽”(深以为然)。

大爷的“喝酒经”,其实是出自他自己的一部书,名叫《于谦小酒馆》。看完了觉得跟他本人一样真实有趣,所以今天就分享给大家。

大家都知道于谦很爱玩儿,连郭德纲都说,没有他不爱玩儿的,关键是他还能玩出个名堂来。于谦自己也说过很多回,他爱玩儿,就是一个心态的问题,玩什么图一乐呵,从不较劲儿,平常心乐观地对待,反而能把什么都玩出个名堂。

在《于谦小酒馆》中,他乐观的生活态度也体现的淋漓尽致。不管有钱与否,他眼中的世界都是那么的欢乐,比如书中:我还看到过一个最“有钱”的人,这个人太可乐了!咋回事呢?

于谦小时候,常常看到有很多爱喝酒的人,在他家附近小酒馆喝酒。那会儿的人都没有钱,要喝酒,就得有下酒菜,这些人穷啊,他们有了酒钱,可是没有菜钱。

但这难不到人,有的人从家里拿半拉苹果、桔子、半包花生米、蚕豆之类的当下酒菜喝;还有的人连这都没有,他们拿着钉子就酒,钉子是那种生铁的,有点咸腥味,喝一口酒,就把钉子放嘴里嘬一下。

还有更牛x的,随身带着石头沾酱油就酒,把鹅卵石放到酱油和醋里拌一下,喝一口酒,嘬一下沾了调料的石头,有滋有味。

让于大爷觉得可乐的是,一个穿着衣服上满是口袋的“有钱人”来喝酒,那人从这个口袋里掏出两粒花生米,那个口袋里掏出半拉桔子,另外一个再掏出一个鸡爪子,这兜里又掏出什么东西,一摆摆一桌,自个儿搁那儿喝。

小酒铺里的所有人就都看他——太有钱了!早上喝个酒,这么多下酒菜呐?可了不得了!

看到这么寒酸的场景,有人肯定会嗤之以鼻,这么穷还喝啥酒!但,这就是于大爷眼中生活的乐趣,这些下酒菜里蕴含着中国普通老百姓克服苦难的智慧和对生活的热情。

市井,有趣,接地气。

于大爷说,他现在有一毛病,不管多饿,在电视里边看见谁谁跟那儿大排筵宴,嚯,山中走兽云中燕的,一边吃一边喝——看见这个,一点喝酒的欲望都没有!

反而是,像小时候看的老电影里,地主啊富农啊,支一小油灯,盘腿往炕上一坐,弄一小炕桌,昏暗的油灯下,一盘炒鸡蛋,拿荷叶包着两片猪头肉,坐那儿拿个小壶一倒,啧咂那么一喝……凡是看见这种镜头,他非得自己弄二两喝一喝不可,绝对躲不过,太馋人了知道吗!

说到猪头肉,于老师的《于谦小酒馆》里还分享了一个顶配“下酒菜”——猪头肉的历史故事:

两百多年前,扬州当地法海寺有几个小和尚,想吃肉,可是买不起肉,只能凑钱买了个猪头肉。这肉买回来,又不能明目张胆地让厨房去弄,怕老方丈闻到。小和尚就买了个夜壶,把猪头肉放进去,加上各种作料,夜壶外头拿荷叶裹几层,再用黄泥糊上。

猪头肉处理好了,这下没有火怎么办呢?这群和尚又把庙里的蜡烛拿来,用蜡烛慢慢地烧,就这样烧了一天一夜,硬是把这猪头肉给炖烂了,小和尚们一吃,味道真不错。打这开始,扬州法海寺的炖猪头闻名天下。

猪头肉搁现在,是下酒菜的中上品,其实在以前,是下脚料,穷苦人买不起好肉,只能买这些下脚料吃。把这些下脚料想心思做成美味,不正说明我们很会过生活吗?

发现没有,于谦的小酒馆中“无酒”,这本《于谦小酒馆》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更在于“吃”,或者说,是享受。

至于,于大爷有没有提到酒,当然。甚至连第一次喝酒,喝酒到断片儿这种黑历史,都抖搂得一干二净。

他记得清清楚楚第一次喝酒是十三四岁,那时候一升啤酒是三毛七,因为天儿热,他跟姨妈娘俩在小酒铺打了一升啤酒,喝完回到家,睡了一下午带晚上。第一次喝酒,就这么点酒量!所以到现在,他一直都认为酒量是练出来的,不是天生的。

你要问他喝没喝醉过?按大爷话说,要问这话就外行了,喝酒的人哪有没醉过的?只要是经常喝,就经常醉。

他第一次喝大是在上学员班的时候,差不多十五六岁的样子。

买了两瓶白酒,那酒叫玲珑,玻璃瓶简装的,四块多钱一瓶,买了两瓶。也不知从哪儿找了一块老咸菜,农村那种在屋外都晒成干了、外边还挂着盐粒儿的咸菜。

白天买两瓶酒,搁宿舍里藏着。晚上九点以后,熄了灯,老师检查完宿舍,几个人,点了根蜡,把酒打开,就跟那儿喝。

你想想,肚子里空着,什么东西都不垫,就一瓶多白酒、几口咸菜,能不挂么!

反正第二天早上,室友的原话是这么跟于大爷说的:“一睁眼,谦哥,你知道当时看你,什么感觉吗?一张单人床上,就你穿着一小裤衩在那睡觉,就觉得雾气腾腾的——里边一个清蒸乳猪啊!还有(吐的)作料在身上呐!”

那一次醉得是一塌糊涂,是于谦印象当中第一次烂醉如泥,什么事都不知道,按现在说就叫断片了。

喝酒就是这样,喝的时候特别高兴,喝多了以后就都赌咒发誓“我再也不喝酒了!我要再喝我就是……”,但等酒醒了,养了两天胃也舒服了,看见酒还想喝!这东西就那么奇怪。

当然,除了讲喝酒,在《于谦小酒馆》里,你最多的感受还是来自平凡的生活,那些把日子过得有声有色,件件都是带有烟火气、又趣味无限的酒肉人生。于大爷把这些都归结于爱“玩儿”。

“有钱没钱都得玩,人得有个爱好,日子才过得充实,我就是爱玩儿,说相声也是玩。”

我理解,就好比喜欢美食的人,爱好喝酒的人,喜好交朋友的人,必然都是更能直面生活的人:他们更能发现和创造美好。

这让我想起一句话:人生的意义不在于拿了一副好牌,而在于怎样去打好坏牌。同样,在这本书中,也能感受到了这个哲理。把苦难的日子,过成诗,过成画,才是人生的意义。

其实,“小酒馆”之外,于谦喝酒这项爱好值得说道的事还很多。

比如绝无仅有的《汾河湾》,有人称之为德云社排名第一的大型车祸现场。

但因为这段既反应了郭德纲扎实的功底和无敌的临场应变能力,喝醉还没醒酒的于谦又出于本能的捧哏和不自主的打岔,越看越让人觉得回味无穷。

再比如他曾经发过一条微博,我至今觉得虽不可指摘生活但颇有奇效,也借这篇文章一并分享:喝自己的酒,让别人吐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