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很认真地跟大家聊过金酒(Gin)的前世今生,今天来说说另一种位列世界八大烈酒之一的朗姆酒(Rum)。
其实,提起朗姆酒,大家总会不自觉地联想起拉丁美洲,联想起热情如火的酒文化,当然还有加勒比海盗。
也确实,一说朗姆酒的优质产地基本不会走出美洲版图,而且朗姆酒发展并盛行于奴隶贸易时期,后来取代威士忌获得“海盗之酒”的名号。不过,与绝大多数烈酒的历史一样,以甘蔗酿酒的源头无法清晰地被考证。只是13世纪有史料记载在塞浦路斯,国王把蔗糖制作的烈酒送给别国。
而现代的朗姆酒在17世纪出现,巴巴多斯的蒸馏厂建立在蔗糖厂的旁边,在那里生产了被认为是第一批的商业朗姆酒。
当然,不管怎么追溯朗姆酒的诞生和发展,都跟原料甘蔗的产地迁徙密不可分。
十字军东征在耶路撒冷尝到蔗糖的甜头后,欧洲人就对蔗糖爱不释手。但欧洲大部分地区属于温带气候,是一个不适合种植甘蔗的地方,因此,糖在当时算是一种舶来奢侈品。
由于紧俏稀有,只有最顶尖的那一小撮人才有购买的资格,在这样的背景下,蔗糖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财富与权势的象征。
彼时,大部分欧洲人只能从蜂蜜中体会什么叫做甜蜜。有数据表明16世纪时,欧洲人平均一年都吃不到一斤糖。这样的苦日子,直到哥伦布的出现才得以改变。
十六世纪,哥伦布两次来到加勒比海和西印度群岛,给当地人带去了甘蔗,但同时也带去了黑人奴隶以及殖民地。
由于当地气候非常适合甘蔗种植,于是,大大小小的种植园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增加。此时此刻,欧洲人民缺糖的历史终于可以画上句号。
从那以后,加勒比海地区便成了欧洲的产糖基地,当时一座岛上430多平方公里就拥有900多家甘蔗种植园,这样大面积的甘蔗种植为朗姆酒的出现创造了优越的先决条件。
大部分人以为朗姆酒是用甘蔗汁酿出来的,实则不然。
生产蔗糖会先把甘蔗榨出甘蔗汁,这被加勒比海地区的人称为Vejou。甘蔗汁加热过滤缓慢煮沸后,便会产生一种类似于糖浆的液体,提纯后就是蔗糖。而在这过程中还会产生一种粘稠的有点苦的不结晶糖,也就是糖蜜(Molasses)。
一次偶然的机会,巴巴多斯种植园奴隶首先发现糖蜜可以发酵产生酒精,再次蒸馏后便能酿出烈酒来。当他们初饮此酒后,激动地齐声高喊:“Rumbullion!”Rum由此而得名。
根据大致估算,1.5加仑糖蜜就可以酿出1加仑朗姆酒。
除了以上事迹外,1651历史文献也曾这样记载:岛上居民经常会喝一种叫做Rumbullion的酒,由于能够治疗病痛,他们又把它叫做“杀死恶魔”。
当然,糖蜜制作的朗姆酒并不精细,法国人不太喜欢这种粗制的烈酒。
所以,在法属殖民地以及法国本土酿造的朗姆酒很多都会奢侈地使用甘蔗汁进行发酵,他们把这样的朗姆酒被称之为“Rhum”以作为区分,也被称为“农业朗姆酒”(Rhum Agricole)。
巴西人也用甘蔗汁来酿酒,但并不叫朗姆酒,而叫卡莎萨(Cachaca),也就是巴西的国酒,风味跟朗姆很接近,又称巴西甘蔗酒。到17世纪,西印度群岛殖民地、巴巴多斯、多明哥开始了现代朗姆酒的生产。
不过,朗姆酒从诞生那一刻起,其命运就是带着悲凉色彩的。因为,朗姆酒之所以能够达到如此盛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经历了一段极为不光彩的历史——三角贸易,史上又称它做“黑三角贸易”。
所谓三角贸易是指16世纪开始的奴隶贸易,奴隶贩子们从欧洲出发把纺织品,朗姆酒和小商品带到非洲换取大量奴隶,然后再把非洲奴隶贩卖至美洲殖民地从事种植开采等劳作,最后再把美洲殖民地的蔗糖、棉花、矿产源源不断运回欧洲。
在这长达三百多年的三角贸易中,非洲失去了大约一亿青壮年,经济严重落寞。相反,美洲与欧洲的经济却得到飞速发展。
在此过程中,货运的船上最缺少不了的就是廉价的朗姆酒。
而朗姆酒也随着英国殖民扩张和商船往来走遍了世界几大洲,成为穷人最喜欢的酒精饮品(朗姆酒在当时是一种非常廉价粗糙的烈酒,早期的欧洲殖民者很少喝,他们喝的是葡萄酒、白兰地和威士忌)。
而随着殖民地酿造技术的提高,尤其是工业设备的陆续引入,朗姆酒也不再是劣酒的代名词了。人们也不再只用蔗糖的副产品酿造朗姆酒了,一些酿酒师开始精选优质甘蔗压榨酿酒,采用精密的铜质蒸馏器提取酒精。
与此同时,人称朗姆酒之父的佩德多·迪亚哥(Pedro Diago)还提出了极为重要的陈酿概念,并用经过烘烤的橡木桶来盛放、储存,然后将其放入地下储藏陈酿。
这些操作提高了朗姆酒的质量和档次,赋予了朗姆酒圆润的口感和层次饱满的香气,大大提高了朗姆酒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也让朗姆酒成为了全世界最受欢迎的烈酒之一。
好了,说完了朗姆酒的历史,我们来简单说说朗姆酒的分类。
其实,朗姆酒没有一个法定或者说通用的分类,有人因酒体颜色把它分为白朗姆(White/Silver)、金朗姆(Golden)以及黑朗姆(Dark);也有人把加额外添加风味的朗姆酒单拎出来了,如(水果)风味朗姆和香料朗姆;更有陈年朗姆一说。
如今,朗姆酒已经逐渐跳出了作为鸡尾酒基酒的传统观念,而以纯饮甚至是品鉴的方式为人所接受和喜爱,深度爱好者甚至玩起了朗姆单桶。
当然,根据产国的不同,朗姆酒也呈现不同的风格和姿态。而且朗姆酒的制酒工艺也有很多可以说的,限于篇幅今天就先到这,有机会我再跟大家细聊。
关于“朗姆酒”,还有一些花边新闻。比如:
1.
中国才是甘蔗和“甘蔗酒”的发源地
关于甘蔗起源地,这个在学术界也是有争议的,因为多数人认为起源于新几内亚或者印度。但我国文献中,关于甘蔗和甘蔗酒很早就有了记载,只是苦于没有另外的佐证。
史料记载:
金浆酒:西汉用甘蔗汁酿成的美酒。晋代葛洪《西京杂记》卷四记载:“汉·枚乘《忘忧馆柳赋》,其辞曰:‘……於是樽盈缥玉之酒,爵献金浆之醪。’原注:‘梁人作诸蔗酒,名金浆’。”据考证,诸蔗酒即为甘蔗酒。
北宋张载诗曰:江南都蔗,酿液澧沛。北宋时期的甘蔗酒在市场上不但到处都有而且非常充足。
由此可见,我国在西汉时已有甘蔗酒,并以金浆命名,据此猜想甘蔗酒是金黄色的,而且是一种身份高贵的名酒。
在中国,最早记载甘蔗种植的是东周(公元前8世纪)时期。西汉司马相如《子虚赋》曾提及诸柘、巴苴。诸柘就是甘蔗。
两千年前的战国时期,已有对甘蔗初步加工的记载,屈原的《楚辞·招魂》中有这样的诗句“胹鳖炮羔,有柘浆些”,这里的“柘”即是蔗,“柘浆”是从甘蔗中取得的汁。
2.
英国皇家海军的官方标配
随着十七世纪英国占领了牙买加之后,英国与其他欧洲航海强国的竞争渐渐趋于白热化。
英国因殖民地争夺和法国剑拔弩张时,遇到了一个尴尬的情况:一面与法国军队打得不可开交,一面又得向敌人讨点白兰地酒喝(为了满足远航的大量淡水需求,船员通常需要使用兑水的法国白兰地来保证淡水的卫生安全)。这哪是大英帝国该有的样子?
于是,1655年从西班牙手中夺下牙买加后,英国海军逐渐使用朗姆酒兑水(这种饮料被称之为grog)来代替原本的啤酒和白兰地。而朗姆酒也成为了英国海军用的配给酒。
海军军官爱德华·弗农改进了配给的朗姆酒配方,掺了水和柠檬汁,治好了海员的坏血症。1756年朗姆酒还以1:4的比例兑水分发给船员的规定被写入皇家海军的规范当中。
英国海军对士兵配给朗姆酒的传统直到1970年才废止。
3.
一杯朗姆酒,半部海盗史
有商业航线的地方必定就会有海盗,对于海盗来说,朗姆酒是最好用的。
它能预防坏血症;酒精浓度高,可以长时间保存,也可以用来清洗创面消毒或麻醉;喝朗姆酒可以驱寒,还能壮胆,慰藉海上孤独的心灵;当然,最重要的是,朗姆酒是实实在在的“货币”。
三角贸易当中唯一可以被快速换取财富的,既不是奴隶也不是工业制品,而是糖和朗姆酒。它们简单纯粹、易于运输、无需复杂地估价,也容易找到买家,自然是海盗们的主要目标。
因为朗姆酒可以换取大量的财富,所以如果有人拿着朗姆酒当水喝,那他一定是站在加勒比海食物链顶端的男人,比如“杰克船长”。
《加勒比海盗》里杰克船长的原型“黑胡子”爱德华·蒂奇就嗜朗姆酒如命。据说黑胡子在打劫前喜欢喝掺了火药的朗姆酒,以此来增强勇气,不过最终也死于饮酒。
4.
《名侦探柯南》里的高级干部
其实很多人看“柯南”的时候都忽略了,这部动画里的反派——“黑衣组织”,简直就是个巨大的酒厂。他们的代号都是有头有脸的“酒”,其中就包括朗姆(Rum)。
Rum是组织中的二把手,也是Boss的亲信。
身份一直很神秘,关于他的传闻五花八门,可能是大块头男子,也可能是个姣好如女子的男性。不过,不管怎么描述,他都有个特征,就是瞎了一只眼。
而现实中的朗姆酒,酒的颜色多变,口感圆润,味道甜美。倒是可以根据这个特征来猜测组织老二的性格。
5.
引发美国独立战争的第一枪
当英国殖民者来到北美大陆时,发现这里既找不到黄金,也种不了酿酒的葡萄、谷物,从事木材和渔业又无法找到足够的销路……殖民者在糖蜜身上看到了转机。
他们在西印度群岛用木材和鱼交换糖蜜,再将其制成朗姆酒,于是这成北美殖民地最早也最成功的产业。
英国本国自然不会坐视自己的殖民地通过从敌国殖民地进口糖蜜而发展壮大,1733年颁布了《糖蜜法案》,开始对从非英属殖民地进口的糖蜜收取重税。
起初通过贿赂英国海关和走私贸易,殖民地的朗姆产业尚能维系,但英法七年战争后英国在北美驻军,急需殖民地纳税来承担军费,便在1764年升级了《糖蜜法案》,殖民地人民再也无法通过行贿逃脱税收。
接下来几年,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印花和茶身上。9年后,殖民地人民打响了独立战争的第一枪。某种意义上来说,朗姆酒就是美利坚民族意识形成的催化剂,也是后来美国独立战争的助燃剂。
6.
“天使”更喜欢朗姆酒
如果你熟悉威士忌和白兰地,那应该听说过烈酒在陈年的过程当中会出现“天使份额”(Angels’ Share),那是由于橡木桶的透气性导致酒液会随着时间而蒸发。
一般而言在法国和苏格兰这样比较寒冷的地区,天使份额会在每年2%左右,而产自热带的朗姆酒则会有着极大的蒸发量,甚至会高达每年10%左右。
喝不喝酒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又学习了